故事十一
手塚國光是這間食堂的老主顧,但自從遇見了北園綺萌之後,再也不想踏進來了。
那是一天原本十分美好的中午,一切錯誤的開頭是因為手塚國光不小心看了對桌的那兩人一眼。
一個年輕女子帶著大約只有五、六歲的小女孩。
店員將熱騰騰的親子丼和味噌湯放在桌上。
小女孩抬頭望向年輕女子。「綺萌,為什麼這個叫親子丼?」
「因為這是用雞肉和雞蛋做的啊,所以就叫做親子丼。」綺萌將味噌湯吹涼,用小湯匙舀了一口餵向小女孩。
聽完之後大眼瞬間盈滿淚水。
綺萌愣了一愣,發現自己似乎說了不該說的話。
「沒關係啦百百笑,這碗飯裡的雞和蛋不是親生的。趕快吃吧。」
百百笑則是快樂地開動了,而一旁的手塚國光感到無言。
第二次遇見這兩人也是在同一間店裡,手塚國光正在默默吃著鯖花魚定食。
那天百百笑十分吵鬧,綺萌對百百笑說了一句令手塚國光十分吃驚的話。
「妳在不安靜一點的話,我就要叫那邊的叔叔把妳給打死。」而說著叔叔時正指著手塚國光。
百百笑聽了則安靜地吃完這頓飯。
綺萌語不驚人死不休地,再補手塚一刀。
「妳看,現在那個叔叔的臉多慈祥。」
手塚 國光(26)警官×北園 綺萌(21)大學生